各二级学院(部)、相关部门:
根据省委外办2026年因公出访工作精神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计划预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1. 因工作需要,拟于2026年度使用公用经费(含各类科研经费)或由邀请方、第三方承担经费赴国(境)外执行相关公务或进行学术交流的教职工,均需申报2026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。
2. 因公出国(境)任务分为一般性校际交流合作、公派访学、研修、培训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。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主要包括: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、科学研究、学术访问、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、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、带领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、实习及比赛等。
具体可参照学校发文《关于印发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审批及管理办法(修订稿)的通知》(常工职院〔2020〕24号)中的相关界定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 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等学术、科研相关业务活动,提前编制并预报2026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(线上活动除外)。未预报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原则上不得安排出访。
2.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科、专业建设发展,根据自身对外交流合作需要,严格按照“因事定人”原则,科学谋划2026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。不得因人找事,不得安排照顾性、无实质性出访内容的一般性出访。
3. 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实施区别管理政策,出国批次、团组人数、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,但严禁使用行政经费。
4. 经学校选拔派出的研修人员出访计划由人事处统一申报,其他拟使用二级学院经费或科研经费的出国(境)研修计划由各单位统一申报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 各单位填写《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预报表》(附件),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,于2025年12月19日下班前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杨瑱oa平台。
2. 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各单位2026年度因公出国(境)计划,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省委外办。
(联系人:杨瑱,联系电话:6333669,短号62582,办公室:行政楼225。)
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预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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