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公出国(境)团组信息回国(境)内部公示(黄玲等2人赴香港带队交流)
日期:2023-09-14 14:45:16 发布人:8000000598 浏览量:479
因公出国(境)团组信息回国(境)内部公示
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(盖章):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团组负责人或参团单位负责人:黄玲
基 本 情 况
| 团组名称 | 黄玲等2人赴香港带队交流 | |||
启程日期、航班 | 8月26日 大巴往返
| 回程日期、航班 | 8月30日 大巴往返 | ||
在外时间 | 5天 | 人均费用(万元) | 学生费用0.83万元/人,为学校全额资助,由学校“双高”建设学生境外研学经费支出,带队教师所需费用由邀请方承担。 | ||
出访国家(地区)(含过境)、停留城市 | 香港 | ||||
邀请单位 | 香港新世界集团富通公司 | ||||
主要任务 | 师生交流 | ||||
执行基本情况 | (说明团组主要任务、日程安排、团组成员等是否与任务申报时一致。如不一致,详细说明) 一致 | ||||
出访成果 | 详见出访总结。 |
备注:1.除依照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,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布事先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;2.出访报告应与此表一并公示;3.启程航班、回程航班除填写航班号外,还应注明起飞、抵达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