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教育学院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
1.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,制定外事工作规章制度,统筹协调全校涉外事务。
2.开拓和维护与国(境)外院校的合作伙伴关系,统筹管理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境外办学项目的申报与实施。
3.负责校领导及教师因公出国(境)的审核、报批及护照签证办理;
4.协助开展外籍专家的聘请工作,负责外籍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5.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宣传、录取审核、学籍学历注册、教育管理及毕业就业指导。
6.统筹协调留学生的汉语教学、文化适应课程。
7.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教学运行管理。
8.负责学校校际交流协议中学生出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。
9.负责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流合作、协议签署,以及该地区人员的来访接待工作。
10.负责办理师生因公赴港澳台的报批手续及通行证的申办与管理。
11.协调港澳台地区交流(换)生的日常管理,开展针对港澳台师生的国情教育活动。
12.完成本部门党建工作任务;
13.完成本部门管理育人工作;
14.负责本部门事业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;
15.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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